徐毅,郝博扬:清代前期西南改土归流地区的城市治理初探——以云南、广西和贵州为中心的考察

发布时间:2019-10-15浏览次数:204

清初至乾隆时期,清王朝在云南、广西和贵州三省实施改土归流时推行了促进城市发展,加强城市治理的重要举措。首先,清王朝在云南、广西和贵州三省推行改土归流的进程中,为配合流官行政建制的设立,在三省大规模投资修建城池,从而改变了云南、广西和贵州三省原土司地区城镇数量少、规模小的局面。其次,清王朝通过出台如减免税收、鼓励产业发展和提供路费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外地工商业者到这些改流新城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改土归流地区城市经济的发育与兴盛。同时,清王朝还将工商业移民按户稽查,登记造册,由各地方政府直接控制,带来了三省改土归流地区城市人口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