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经过了三个演进时期:晋朝以前,边疆地区民族各自相对"独立"发展;唐、宋时期,对边疆民族推行羁縻府、州、县制度,给予"略微约束";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对边疆民族实行土司制度,使其得以"有效管束"。土司制度的历史价值非常深远:自元代形成土司制度以后,边疆民族地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分裂割据政权或势力,自是,中国成为有史以来领土完整完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20世纪以前的边疆民族地区,土司是朝廷命官,肩负着捍卫边疆、作为屏藩的使命,边疆因此得以长治久安。
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经过了三个演进时期:晋朝以前,边疆地区民族各自相对"独立"发展;唐、宋时期,对边疆民族推行羁縻府、州、县制度,给予"略微约束";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对边疆民族实行土司制度,使其得以"有效管束"。土司制度的历史价值非常深远:自元代形成土司制度以后,边疆民族地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分裂割据政权或势力,自是,中国成为有史以来领土完整完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20世纪以前的边疆民族地区,土司是朝廷命官,肩负着捍卫边疆、作为屏藩的使命,边疆因此得以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