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包含着宏观—微观治理、国家—地方治理等一系列治理模式或治理实践。其国家治理主要包括(有关土司的)制度体系建设,以及王朝对土司的管理职能等;土司地方治理实践及经验主要是利用血缘宗族组织管理内部事务。土司制度开创了元明清王朝区域治理的新模式:行省之下流官与土司并存,郡县制与"类封建"的土司制度并存。土司制度下的治理模式作为中央王朝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补充,是西南地区土司制度推行后的一大特征,同时也是该制度能成功实施于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一个重要原因。
土司制度包含着宏观—微观治理、国家—地方治理等一系列治理模式或治理实践。其国家治理主要包括(有关土司的)制度体系建设,以及王朝对土司的管理职能等;土司地方治理实践及经验主要是利用血缘宗族组织管理内部事务。土司制度开创了元明清王朝区域治理的新模式:行省之下流官与土司并存,郡县制与"类封建"的土司制度并存。土司制度下的治理模式作为中央王朝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补充,是西南地区土司制度推行后的一大特征,同时也是该制度能成功实施于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