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浏览次数:194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更好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本着“统一安排、强化论证、重点打造”的工作思路,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申报范围

参照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1)各人文社科学院、科研机构副高以上职称科研岗教师、博士教师等科研骨干必须申报;

2)已结项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

3)获得过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资助,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申报;

4)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科研骨干教师,鼓励申报青年项目。

科研处将依据学校人事和科研信息,筛选出必须申报人员名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名单动员组织到位,确保应报尽报。

如必须申报而未申报教师(除申报国家自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外),学校将不予推荐申报2023年发布的各类限项项目;申报青年项目教师,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2023年发布的各类项目。

2.申报辅导

1)强化论证辅导。各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促进申报论证工作与本单位各类学术活动有机融合,聚焦选题设计与论证,通过申报培训会、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发挥专家学者“传、帮、带”作用,为申报教师提供专业化、系统化辅导。同时,科研处将适时邀请专家来校或网络培训形式,为申报教师提供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及标书撰写辅导。

2)发挥团队优势。各单位应根据人员、方向及前期准备情况,尽快组织搭建科研团队,集体讨论、逐个攻关,使项目申报常态化。充分调动每位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按照分工和特长,实质性参与本单位项目申报论证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

二、进度流程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工作进度流程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流程安排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书数量和质量,但关键环节不可省略,完成时限只可提前,不可延后。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流程

关键环节

完成时限

1

初拟

选题

各单位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进行广泛发动,并根据预申报情况,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yznu.edu.cn

申请人进行项目前期准备,重点聚焦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及国家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凝练选题,拟定框架,注意避免与已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现同题申报。

2022.10.30

2

完成

初稿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参照2022年版本,附件2),完成初稿。

2022.11.15

3

一轮

论证

各单位召开第一轮专家初评论证会,压实申报论证关键环节,召集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评议

2022.11.30

4

确定

选题

申报公告发布后,申请人要认真研读《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在申报公告正式下发15天左右,申请人应确定最终申报选题,并对初稿做出必要调整和优化。

2022.12.31

5

二轮

论证

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复评论证复评修改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未经过二级单位组织评审论证的申请书,科研处一律不予受理。

2023.01.15

6

三轮

论证

2023年寒假放假前,科研处组织专家召开项目交流会,对申报项目的选题和申请书进行评议,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2023.01.20

7

修改

完善

申请人利用寒假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鼓励申请人利用个人资源将申报材料外送评议。

寒假期间

8

终稿

提交

科研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评阅,在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审确认后,盖章报送。

2023.02.28

 

    三、其它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尽心竭力完成申报材料撰写工作,并配合所属单位按流程管理要求提交选题及申报材料。

2.各单位围绕申报工作重点,要切实做到深挖潜力,保证申报数量;加强论证,夯实申报质量;严格管理,完成任务。

3.科研处将协同各单位全力做好申报服务管理工作,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随时寻求科研处工作人员帮助。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统计表.xls

长江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