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4-01浏览次数:10

日期:2026-03-3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号:[ 大   ]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月4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4月10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国家民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整改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从政治上看待整改、抓好整改,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履行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国家民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国家民委党组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析,全面对照检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中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领域整改。国家民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党组部署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项组,抓好整改层层落实。

(三)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工作举措。中央巡视反馈后,国家民委党组加强统筹谋划,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拿出务实举措,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章立制,压茬推进。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行动,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委党组中央巡视整改方案,主动认领任务,举一反三,细化工作举措。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国家民委党组坚持刀刃向内,既抓自身问题整改,又督委属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定期调度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多次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位班子成员自觉靠前指挥,带领相关部门单位,集中力量逐项整改、逐条销号。开展以巡促改,对舆情中心、机关服务局、中央民族歌舞团开展内部巡视。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

一是系统化的民族理论研究取得新进展。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概念、基本理念、基本问题深化研究,推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取得重要进展。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编写出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编写《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共同”“四个与共”等重要论述深化学理性、系统性研究。积极发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和“铸牢”专项研究引领作用,全力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程,不断提升民族领域科研质效。

二是民族领域政策法规供给取得新突破。配合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定工作,持续推动“嵌入式”立法,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写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开展调研督导,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进一步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立足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和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召开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调查研究、委托课题等方式,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研究。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专题培训班,先后与多个部门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印发文件、开展活动,共同抓好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关于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新提高。深化与中央媒体等多个平台合作,推出形式多样的融媒体宣传产品,常态化开展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和故事宣讲,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积极宣介民族工作成效。联合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曲艺、舞蹈展演等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文化精品创作。举办主题培训班,进行分类指导,强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举办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国务院学位办批复在部分高校设立第二批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试点,实现了该学科在区域类型和研究方向上的整体布局。

二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新成效。修订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突出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导向,进一步明确了示范的责任、义务和将被责令整改、撤销命名的具体情形、处置程序等,强化了对示范的监督管理。深入实施“三项计划”,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拓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路径,制定出台《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指引》等文件,培育和选树地方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服务发展的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三是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有新进展。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助力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推动地方进一步围绕赋予“三个意义”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召开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推动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和“边疆特产销全国”活动。

(三)关于政治机关建设方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加强。认真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查摆问题和集中整治等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修订多项规章制度。从严落实党中央要求,精简委内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纪律规矩意识教育。

二是树牢正确民族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力不断提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召开国家民委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有关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对“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坚决防止“七个有之”。

三是注重对委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委属单位政治建设得到切实强化。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精品图书出版,督促委属媒体坚决杜绝违规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加强委属高校教师队伍日常管理,深入开展“三个模范”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

(四)关于防范民族工作领域风险隐患方面

一是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发挥国家民委涉民族因素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共同防范工作机制,各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着力维护民族领域清朗网络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涉民族因素网上负面有害信息清理整治。

三是对错误史观进行有力批驳。组织《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团队和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对错误民族史观的学理化研究,为批驳错误史观提供有力学术支撑。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是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扛牢扛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印发国家民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责任主体协同发力。

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委系统监督执纪问责效能得到提升。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国家民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委属单位、企业特别是高校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综合运用对照自查和现场检查方式,对委属单位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三是加大严肃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聚焦国企经营、高校招生、招标采购、工程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摸底调研,督促委属高校纪委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新提拔司局级干部赴驻部纪检监察组参加集体廉政谈话,对委机关新任职处级干部和新入职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学习研讨。

(六)关于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选优配强委属单位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党组书记带头与领导班子进行一对一谈话。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委系统干部调研工作,对委属单位班子配备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选拔。支持委属高校加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开展重大人才工程等项目人选申报推荐工作,表彰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国家民委人才项目。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干部管理监督。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把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干部因私出国(境)、社团兼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落实回避制度等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推动从严管理监督落到实处。结合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国家民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七不准”》《国家民委系统纪检干部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负面清单》。

(七)关于上一次中央巡视整改方面

国家民委党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上一次中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纳入本次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过程中,强化对机关司局、事业单位政治引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民族观,走好“第一方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国家民委党组将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实干家,切实提升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民族工作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二)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切实履行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持续深化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体制机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机制,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积极配合做好民族领域立法修法工作,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法治化能力和水平。着眼健全各民族全方位“互嵌”体制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效升级。积极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三)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国家民委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的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持续深化内部巡视,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民族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重要指示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跟进落实。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坚持在“长久立”上下功夫,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31日至4月21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10-66508095(工作日8:30—17:30);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00);电子邮箱:gjmwxszg@seac.gov.cn。